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3第3号)
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
陈佳劲辞去望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卢 伟为望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 站的望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望谟县人大常委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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