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三强化”提升三农工作监督质效
锦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强化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提升“三农”工作监督质效。
强化依法监督,促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环境保护,着眼和美乡村, 依法开展监督,推动绿色发展。一是以良法促善治。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黔东南州乡村清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从“查措施为主”转变为“以督政为主”,从看“目标数量”转变为“督法律落实”,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逐步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二是以民情促民生。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指导思想,聚焦生态文明、生态立县,紧扣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将生态环境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持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环境状况和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调研,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找准短板弱项,深入检视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通过深督实导,适应人民群众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的需要。
强化正确监督,着力促进涉农工作事项办理落实。建立代表履职承诺机制,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每年履职承诺涉及“三农”事项达180余件,在审议、调研、视察、检查中,提出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建议90余条,为确保建议变实例,承诺变成效,以 “一年述职”为抓手,“一年一评议”为推动,在正确监督中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一是规范程序促提升。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的“两维四度”“一年三问”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坚持办前沟通,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和要求;办中反馈,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展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参与调研,了解办理过程,掌握办理情况;办后跟踪,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征询意见,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统筹调度强推进。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联系督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检查中“点题”、在调研中“破题”,适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代表建议和履职承诺事项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变为掌声。三是点穴监督促落实。依托县人大代表联络中心,乡镇代表联络站平台,对代表履职承诺事项、代表建议办理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跟进,通过定期提醒、定期公布,推进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积极作为。同时,将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作为代表述职评议和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涉农代表建议和履职承诺事项落地见效。
强化有效监督,推进乡村振兴有效实施。牢固树立“抓振兴就是抓产业、抓民生”的意识,围绕“五大振兴”,强化有效监督,推动 “三农”工作从巩固传统到发展特色转变。一是以产业为根,推动建设殷实乡村。坚持以产业振兴为基础,采取“代表+乡贤”、“代表+寨老”、“代表+她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产业振兴中的“领头雁”作用,助推人民群众增收、现代农业增效。引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发展果蔬、油茶、中药材、林下种养、水产示范基地105个,奏响产业振兴大合唱。二是以生态为要,推动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以生态振兴为保障,组织引导代表在村庄整治、环境卫生、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全县800余名人大代表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投身清洁行动,让良好生态成为锦屏乡村振兴的亮丽底色,推动生态立县从提高品质到惠及人民转变。三是以文化为魂,推动建设文明乡村。“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中作表率,树榜样,帮助村民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农村婚丧嫁娶行为,引导人民群众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供稿:锦屏县人大常委会 刘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