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
为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督促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重视检察建议,及时解决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法律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日前,务川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务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决定》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案件办理,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前,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
同时,《决定》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共同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检察建议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实际,提出的建议应当明确具体、于法有据,操作性强,着力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度;要建立检察建议宣告、抄送、备案制度,定期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按照检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检察建议及回复落实情况。
此外,《决定》还要求被建议单位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研究并整改落实,被建议单位不协助配合调查核实、对检察建议不接收、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检察机关,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被建议单位为行政单位的,同时抄报务川自治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被建议单位为司法机关的,同时抄报务川自治县县委政法委。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当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务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或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督促有关机关落实检察建议。 (记者 杨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