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9月1日起实施
7月19日,关岭自治县在该县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召开《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会。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迅速行动,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及各类新媒体,将《条例》宣传到千家万户,扩大知晓率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借助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建设提速提档。
据悉,《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3年2月10日关岭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布后将于9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促进该县民族医药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打造民族医药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现场
《条例》实施以后,该县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依法做好民族医药服务与管理,研究制定《条例》实施细则,提高《条例》可操作性,为从事民族医药事业的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依法做好人才培养和民族医药研究,按《条例》规定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对全县的民族医药人才培养进行指导,并组织挖掘整理和鼓励群众捐献有价值的民族医药文献、单方、秘方、验方以及特有的诊疗技术,探索出更加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法和技术手段;依法做好民族药材发展与利用,通过建设民族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确保道地药材质量,为打造“万户药农、千家药商、百家药企、百亿产值、十亿税收”的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提供保障。(记者:高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