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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人大常委会:让述职测评成为干部依法履职的推进器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贵阳市乌当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自换届以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持续完善干部任后监督机制,于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乌当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人大任命干部开展述职测评进行了详细规定,对述职测评的对象、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从法律角度和工作实际出发,探索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切实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成效,有效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有效履职,形成了“任前法律考试、任中宪法宣誓、任后述职测评”的监督闭环,推动了人大监督由监督“事”向监督“人”和“事”并重的工作转变,提升了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2023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对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的述职测评,并认真总结经验、找准规律、固化成果,切实让述职测评成为干部依法履职的推进器。


用好会前调研“显微镜”,夯实监督基础

述职测评是发现干部问题的“显微镜”。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测评,述的是实干,测的是实绩。因此,要让述职测评取得实效,就必须做足功课,搞好会前的一系列调研工作,让述职测评有理有据、真实客观。

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程序化、规范化、精准化的要求,细剖评议要素,梳理总结述职测评工作准备、调研、测评、整改“四大环节”,将方法、要求等通过简易流程图直观展现,有效避免在述职测评过程中因业务不熟悉,遗漏工作环节而造成工作失误。“整个流程图环环相扣、条理清晰,述职测评工作组可以‘按图索骥’,直观了解述职测评工作业务流程,快速进入述职测评工作角色。”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人说。

“有的述职测评对象和单位对述职测评存在误解,会认为人大是来找茬、增加工作负担的。”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测评工作组相关同志说。为了消除述职测评对象心理顾虑和思想障碍,做到自觉主动接受述职测评。在开展述职测评时,区人大常委会提前将实施方案印发述职测评对象所在单位,并明确告知时间节点、工作程序,并在述职测评对象单位召开见面会,讲清楚述职测评的目的、方法、步骤、意义和要求。

述职测评不能简单的走走过场,必须科学、准确、全面的掌握述职测评对象履职情况。《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述职测评工作组通过召开见面会、开展调研谈话、深入走访述职测评对象所在单位和其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对述职测评对象进行“全面体检”。在调研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测评工作组通过“听、看、查、访”详细了解述职测评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有关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正司法,勤政廉政和工作作风……落实情况,与述职测评对象面对面“交账”,并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认真撰写初步评价意见,全面精炼概括成绩、准确深刻提出问题,为常委会会议开展述职测评提供有力参考。


用好会中审议“内窥镜”,提高监督质量

述职测评既是对干部依法履职、抓班子带队伍、落实各项工作的集中检验,也是对干部履职能力和效果的重要考评,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提高会中审议质量是关键。根据《暂行办法》要求,述职测评对象需到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询问,并参加分组审议,继续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问询。

为了让会中审议成为深入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剖析存在问题的“内窥镜”,区人大常委会不仅提前将述职测评对象履职报告、初步评价意见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其提前掌握情况,准备询问题目。并且,优化审议流程,将审议与询问有机结合,采取科学的审议方式,保证充足的审议和询问时间。

参会人员“出题”,述职测评对象现场“答卷”,常委会组成人员即时“阅卷”,开门见山、由表及里,“请问您在工作中是如何让医改红利惠及千家万户的?”“请问您在工作中是如何解决城市发展和地摊经济之间的关系的?”现场“互动”气氛热烈,询问问题既涉及业务工作,也有民生热点,一问一答间,对被测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一次工作“体检”。

“这种面对面问答的方式压力很大,尽管会前做了充分准备,心里还是很紧张”谈起述职测评会中审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未对现场问答记忆犹新,表示捏了一把汗。


用好会后监督“手术刀”,提升监督实效

开展述职测评工作,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是目的。为扎实做好述职测评“后半篇”文章,做到真落实、真整改、真到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将根据履职报告、初步评价意见、现场表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被测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工作组收集整理会议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总结提炼,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形成书面评议意见,既肯定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又一针见血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并且建立“通报反馈、整改落实、跟踪监督”机制,把测评结果报送区委、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并反馈至述职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由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测评对象认真落实整改意见。

“针对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的问题,我全盘接受、立行立改。把述职测评反馈问题作为改进和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担负起测评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陈琳说,“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述职测评意见建议和整改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同时,为了保证人大述职测评的严肃性,《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测评结果为“不称职”的有关人员,将在6个月内再次进行述职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称职”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照相关法规和程序对其进行质询直至决定撤销职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形成对述职测评对象的常态化监督。通过持续监督这把“手术刀”,整肃“庸、懒、散、软、浮、推”等作风顽疾,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干部以敢干实干快干会干的姿态,为建设“五美五活”的“美丽乌当·活力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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