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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16日至17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昌琪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华昌、冯兴忠、胡敬斌、张超、程静,秘书长陈文忠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华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宇,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省委省政府推动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暨全市半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毕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17日在七星关区召开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对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工作进行了评议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毕节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毕节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毕节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报告》《毕节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批准了毕节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表决通过了有关报告、决议、审议意见及人事任免案。

会上,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委省政府推动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暨全市半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好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助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紧扣市委中心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聚焦“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和市委“1+6+1”政策措施,抓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更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开好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有机统一,把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成一次凝心聚力、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大会,为加快把毕节建设成为百姓富、生态美、活力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处级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记者  文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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