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8月22日,红花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小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明、朱永平、龚明钊、王晓艳、朱军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雷君,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炼,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区城投公司、区国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我区“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工作。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红花岗区2022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红花岗区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