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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措并举 推动高质量立法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在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与各项工作相结合,找准提升高质量立法着力点、切入点、出发点和关键点。用实际行动依法行使职权,凝聚代表智慧,有效助推高质量立法。

找准提升高质量立法的着力点。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有效提升立法知识储备,提升作为立法工作者的必备素质。始终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学深悟透、举一反三,提高思想指导。同时,增强对民法典、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立法的内在动能,为提升立法水平提供有效的理论保障。积极主动调配法制委、法工委人员参与外出业务培训4次7人,同时,将山西省人大出版书籍《小切口 有特色—地方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分别送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室工作机构以及参与立法工作的相关人员,共发放30余本,通过认真学习、借鉴先进优秀的立法经验,在对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立法水平。

找准调查研究的切入点。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查研究和“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工作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良好立法工作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目标,组织开展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调研,按照“小切口”“小快灵”要求,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真实掌握调研第一手资料。通过调研,不同县市共形成调研报告8份,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凸显地方立法的特色,务实管用可操作,为高质量立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8月10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到安龙县开展《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民工人身损害服务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找准依法行使职权的出发点。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严格按照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立法程序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守初心担使命,始终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每部法规案实施前,全程参与到法规案的起草、调研、修改、论证等过程中,严把立法技术规范关口,依法参与审议,为提高立法质量保驾护航。同时,在州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一件法规一个立法专班”的工作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每件需要表决通过的法规案在审议前,提前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便于会前和会中对法规案的统一审议。如近年来,已经实施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找准凝聚代表智慧的关键点。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始终坚持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坚持问计于群众,问需于群众,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尤其是法规案向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听取代表声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顺利开展,让人大代表提前参与到法规案的起草、修改、论证等立法程序重要环节中。今年以来,致函部分人大代表广泛征求他们对法规案的意见建议,同时,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州人大代表参与到法规案的论证环节,充分尊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代表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共215条,研究讨论并吸纳代表提出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51条,在帮助各级代表提升履职水平的同时,不断改进和优化代表参与立法的机制,有力发挥“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作用,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黔西南州人大法制委 唐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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