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人大:突出“四性”把好“四关”推动执法检查走深走实
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的有效手段。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铜仁市农村饮用水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接下来还将对《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两部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真正取得实效,该县采取突出“四性”把好“四关”推动执法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广泛征求意见,突出执法检查“针对性”,把好执法检查“选题关”。法律法规有千万部,规范内容有万千条,对所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太不现实。如何从中选准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执法检查能否具备针对性的关键点。年初伊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便通过代表履职平台、民意征集平台广泛征求自治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对下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意见,同时通过召开执法检查联动工作会议,收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一府一委两院”提的执法检查计划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结合每年度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安排,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干部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领域,起草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023年,在意见征求收集过程中,大家认为,天下虽安,但忘战必忧,防空备战仍然非常重要;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是国家的保障,激励军人保家卫国,献身国防,必须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农村饮用水是否保障安全事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是当前工作的重点。此外,本县人大制定的条例是最接沿河地气的法规,应当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落实,等等。常委会聚焦民意,决定针对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纳入了年度工作要点,分阶段组织实施。
注重法律学习,突出执法检查“专一性”,把好执法检查“业务关”。每次开展执法检查前,常委会均要组织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相关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自治县委的相关部署要求,学习监督法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执法检查工作规则,了解掌握开展执法检查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二是学习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条款逐条进行解读,并对照法律条文,看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梳理各机关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责任清单,让参与执法检查的同志了解执法检查与工作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不同,突出其专注于监督法律规定内容是否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专一性”。
精心制定方案,突出执法检查“规范性”,把好执法检查“组织关”。每次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均要精心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周密细致安排,突出执法检查规范性。一是选好参与执法检查人员。尽量安排与所检查法律法规规范领域相近的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对相关领域、相关法律、相关工作熟悉的人大代表或其他人员参与,确保参与执法检查人员具备相关方面专业知识,能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二是明确执法检查实施步骤。执法检查前期,执法检查成员应当做些什么、法律法规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做些什么,什么时候到部门、乡镇和村,去哪些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去检查什么,哪些人员参与,以哪种方式检查,执法检查方案都要作出明确。不搞突然袭击,尽量不打乱被检查单位工作节奏,实现了检查与被检查的良性互动。
重视问题整改,突出执法检查“严肃性”,把好执法检查“督办关”。执法检查过程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明确“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在审议意见印发的6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对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就执法检查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可以委托相关工作(办事)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并要求有关职权机关依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检查发现法律法规规定存在问题,属本县制定的,及时启动修改或废止。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按程序向有权机关提出修改或废止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着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权威。2023年以来,已完成的5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全部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并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