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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多名副县长、局长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9月21日雷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敖德玉为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居   伟为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瑶瑶为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杨召银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亚群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李   军为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先伟雷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职务;

杨   毅雷山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文永清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余   杰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雷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明府等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3年9月2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雷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明府、李家严、李军、邓文兴、李雪辞去雷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邓文兴的雷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雪的雷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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