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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陆再义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18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陆再义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18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陆再义同志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二)

任命吴晓玲同志为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倪明栋同志的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三)

决定任命:

龙青松同志为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国好同志为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杨琼同志的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晓敢同志的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

免去:

刘象斌同志的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富定同志的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

任命郑华品同志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郑华品同志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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