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0月23日至24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仕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昌琪、彭华昌、冯兴忠、张超、程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文忠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华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丹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君,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继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毕节市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将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毕节市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报告》《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毕节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案,表决通过了有关报告、审议意见、决议及人事任免案。

周仕飞强调,要细化完善措施,切实加强立法工作、加强法规施行、加强生态环保、加强国资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全力确保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决议落细落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要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记“四个机关”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2023年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围绕“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三大主题和“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超前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有序推进。要提升履职质效,以更高的本领能力、更强的使命担当、更实的工作成效、更好的纪律作风助推毕节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积极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上,周仕飞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处级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记者   文 海)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