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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0月26日,修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修文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并作出决定;讨论和通过《修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关于接受李红雨同志辞去修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任命陈颖、冷亚信、岳峰同志为修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邓维安、田虎、黄发礼同志修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钟媛同志修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陈孟国同志修文县交通运输局(修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局长(主任)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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