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
10月30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景灿,副主任杨刚、宋芳静、彭文心、罗世兴、吴光平、龚祥富等2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卡铁,县人民法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杨义炎同志有关职务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杨炫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姜凤林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县委关于拟任免人员的情况介绍、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拟任命人员作任前演说,并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会上,龙景灿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要全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功成必定有我”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要增强人大意识,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充分认识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支持的辩证关系,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并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龙景灿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就业、看病、上学、环境、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惑,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进一步树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会后,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