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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最新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8日,岑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相关部门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行政执法工作评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会议还听取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和有关人事议案。

(一)

任命:

刘 泉同志为岑巩县文体广播旅游局局长。

免去:

石流平同志的岑巩县文体广播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吴俊成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梅 莹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张亚珠同志的岑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接受辞去:

杨德斌的岑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供稿:岑巩县人大常委会 张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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