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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30日,兴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蜀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世友、晋永坤、郑代平、金保明、黄福鼎、张琳莉出席会议。

郑代平主持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显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31名,实到会28名,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等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到会作了拟任职情况说明。

经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张明飞的兴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夕辉、秦文的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容烜、陈佳劲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张能坤为兴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柳霞、段鹏燕、郝丽、李宗朕、田青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赵荣云为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章丽娟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廖应国、郝明翠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付涛、高丽枝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段青宏为兴义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任命毛林凤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蜀安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后,新任命人员面向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作者:代雪梅 代仙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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