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多名副县长!晴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事项
12月25日,晴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元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决定免去张淼同志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邓瑞兰同志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丁雪梅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阳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任命张先莉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田倩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袁成虎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袁京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新任命同志手持宪法,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