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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用“四心” 建设实干担当“四个机关”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3年以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找准工作结合点、关联点、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构建“六强六有”人大机关,通过依法履职行权,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黔东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维护核心,建设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自觉在州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认真研究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州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主张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2023年,州委听取人大工作汇报6次,向州委请示报告工作76次,常委会机关荣获“贵州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称号,“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得到州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二是坚守初心,建设保证人民民主的权力机关。按照“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要求,坚持急用先行,围绕助推乡村旅游发展,制定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修订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促进镇远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提供了法制保障;深入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草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积极开展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农村公路管护、诉源治理等立法调研20余次;2023年获批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新增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先后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种子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对决算、预算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等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9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

三是围绕中心,建设堪当时代重任的工作机关。紧紧围绕中共黔东南州委“345”工作思路,聚焦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做好工作监督。围绕全过程监督,用好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结果“一年三问”监督方式,完成对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诉讼服务、耕地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91项重点工作的全流程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40个,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2次,推动监督成果转化率、落实率进一步提高;加强全州宏观经济和财政预决算监督,全力守护好人民的“钱袋子”,发出监督提醒和预警信息81条,有效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常委会机关荣获“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先进集体”称号,获得州直机关年度综合考核一等奖、高质量发展创新项目优秀奖;《黔东南州:把美丽风景变成美好前景》《用法治力量守护锦绣家园》《贵州黔东南:用好立法变通权 促进民族地方团结进步》等40余篇工作经验典型得到中国人大杂志、人民代表报、法治日报、贵州日报、贵州法制报、人大论坛杂志、黔东南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以及州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四是情系民心,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300余人次,召开“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推进会1次、列席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代表关于“桥头堡”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00余条。先后邀请5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黔进先锋·党在心中·人大建功”主题活动,构建“五强化、五提升”工作机制,涌现出带动群众发展致富甘当“猪司令”的全国人大代表郑培坤、不当“金领”“白领”当“牛司令”的省人大代表吴国邦等优秀人大代表典型,代表履职为民亮点纷呈、服务发展硕果累累,多名人大代表获得全国、省、州表扬表彰。黔东南州“五个一”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网站刊载,代表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州委主要领导的肯定。2023年完成313件人大代表建议转办、督办,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有效推动落实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评选优秀代表建议31件、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10家。(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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