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工作会议召开
2月29日,息烽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工作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刚出席并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方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阳参加。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实际,共提出了建议132件,其中,交通类32件,农林水类27件,城镇建设管理类26件,教科文卫旅游类18件,环境保护及环境整治类11件,经济建设类9件,邮电、通讯、供电类4件,其他5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会上传达了《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办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参会人员围绕代表建议办理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也是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重要举措,对县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代表建议办理不仅要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期限答复代表,做到“事事有回音”,更要看代表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认真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要把质量作为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标准,推动群众关心问题得以解决。加强沟通,分类施策,密切协作,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作用,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办好代表建议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强力推进办理落实,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要强化联系回访。各承办单位要积极探索实行联系回访制度,办理前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形式,准确了解代表意图,共商办理办法;办理中,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提出办理方案,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办复后,要虚心征求代表意见,进一步落实后续工作,努力实现由“答复型”办理向“落实型”办理的转变,确保见面率、满意率达到100%,办结率逐年提高。要强化督导检查。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全面分析代表建议内容,明确代表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办理办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查,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要强化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时限要求,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领衔代表和附议代表,不能按期办复的,要向代表和交办单位说明情况,答复办理期限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融媒记者:雍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