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3月28日,岑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报告,听取了㵲水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以上报告和有关人事议案。
决定任命:
何伟棠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李 峰同志为岑巩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 波的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陈 兴的岑巩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供稿: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