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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9日,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鳌主持召开兴仁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工作座谈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对贯彻《条例》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安排部署落实《条例》具体实施事宜。

会议指出,《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的施行,为做好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基本遵循,有力推动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街道人大工委要强化学习宣传,深刻认识和把握《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性,组织街道人大工作者、辖区人大代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保证《条例》正确有效实施;要强化制度建设,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议事规则、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代表参与监督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街道人大工作履职实效;要强化班子建设,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汇报,按照《条例》精神,抓好组织机构建设,注重从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履职能力强、廉洁自律严等方面做好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初步人选推荐;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争取街道党工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街道人大工作质量,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在履职规范化轨道上迈出新步伐,做出新成绩。

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和各街道人大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图文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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