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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17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元平为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俊明为锦屏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龙 芳为锦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占彪为锦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文才权的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下列有关职务自然免除:

黄元平原任的锦屏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俊明原任的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境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占彪原任的锦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17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龙政樟为锦屏县教育局局长

吴育瑞为锦屏县林业局局长;

杨柒莲为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 俊为锦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尹慧兰的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生林的锦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下列有关职务自然免除:

龙政樟原任的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俊原任的锦屏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光华辞去锦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5月17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光华辞去锦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5月17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了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预算、代表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决定设立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和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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