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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6日至27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仕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仕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华昌、丹彤、冯兴忠、傅立勇、程静、张青杰,秘书长陈文忠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听取《毕节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凌志,副市长郑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君,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毕节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毕节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


周仕飞投票


会上,周仕飞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


周仕飞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法治引领,着力在构建高效政务环境、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夯实要素保障、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和帮扶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要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在服务行政事业单位高质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保值增值。要抓好审议意见办理,着力在转变行政审判理念、提高行政审判质效、强化协调联动和队伍建设上下足功夫,推动毕节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文/毕节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李印   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科  罗运欢 苏用林)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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