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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7日,红花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等。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红花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明为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果为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红芸为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舒璐为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童爱军为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万富为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复卫为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冯正庆的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奇俊的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瑾静的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后,以下同志有关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明原任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果原任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郭红芸原任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童爱军原任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戴万富原任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梅本丽原任红花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

高天雨为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海燕为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黄礼洪为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虹庆为红花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轶星的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此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后,以下同志有关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高天雨原任红花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能源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海燕原任红花岗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震原任红花岗区科技与大数据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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