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三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等规定,经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韦红云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
董丽红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焦志宏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覃尚徐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孟馨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蒙德分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胜鹏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蒙胜翠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庭长;
莫冬云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河人民法庭庭长;
罗鹉鸣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潘洪敏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白明婷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都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兴荣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胜鹏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蒙胜翠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谢仁光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胜道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在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委员会,董丽红、焦志宏、覃尚徐3位同志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