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银主持会议,副主任何昌平、李进军、卢晓清、龙向友、高邦超出席。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雁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赵兴江 ,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丹 ,县监察委员会、县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战略高度,全面把握全会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刻理解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找准人大助推全面深化改革的结合点、着力点,对标对表、履职作为,不断探索符合镇远实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实践、新做法,以人大制度优势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 2023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关于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