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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金沙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金沙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7月30日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 艺同志的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张云贵同志的金沙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张 武同志原任的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陶黔松同志原任的金沙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周仕佳同志的金沙县人大常委会鼓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朝红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 涛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曾昌明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张 武同志为金沙县教育局局长;

陶黔松同志为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艺同志为金沙县水务局局长。

任命:

郭 兰同志为金沙县人大常委会鼓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朝江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金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年第4号)

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涛因工作变动已调离金沙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曾涛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德均、熊建、甘文霞、高发科、罗亚因工作变动,雷定强、王发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代表职务。2024年7月30日,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陈德均、熊建、甘文霞、高发科、罗亚、雷定强、王发昭的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德均、熊建、甘文霞、高发科、罗亚、雷定强、王发昭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陈德均所担任的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以上变动事宜,报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金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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