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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人大:“一二三四”工作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开展以来,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探索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定“一个目标”, 找准高质量发展定位

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人大机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代表作用,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了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工作方案,按照领域分类细化子方案,构建“县人大抓总体,专委、工委盯领域,乡镇人大强服务,人大代表有行动”的工作格局。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一线,认真履职尽责,涌现出陈建群、唐继梅、沈轲、叶昌庭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大代表担当作为。


夯实“两个基础”,提高高质量发展水平

夯实代表工作基础。以代表之家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之家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印发工作手册、丰富实践活动、强化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切实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创新开展联合督办、清单式督办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奖惩机制,推进满意度测评工作。完善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调研、视察、走访、座谈等活动,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夯实自身建设基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坚持用制度抓落实、促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评议、机关管理等15项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交流分享、案例研讨等形式,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注重对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大力支持干部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活动开展以来,共有2人考取国家法律资格A 证,1人通过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常委会班子成员围绕全县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完成和民生关注领域,以“领题式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的方式,共形成调研报告7篇,提出意见建议36个,为群众办实事25件。


探索“三个机制”,提升高质量发展成效

探索联合监督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机制,先后邀请相关部门参与人大执法监督、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11次,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探索现行有效单行条例进入执法领域和司法领域,通过深入执法、司法一线进行座谈、交流、协商,逐项破解现行有效单行条例进入执法、司法领域的各项难题,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起,行政警告6人,罚款4万余元。

探索闭环监督机制。构建“计划审议 + 过程监督 + 重点监督 + 整改落实 + 结果评议”监督闭环,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强化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运用,扎实开展听取审议报告、调研视察等各项工作,形成调研报告7篇、审议意见4篇、审查报告4个,提出对策建议24条,有力促进了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6.49亿元,总量居全市第二,同比增长4.5%,居全市第三。

探索联系监督机制。将联系服务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融合推进,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带动人大代表工作参与,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锰污染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年累计开展督导检查、调研指导、联系服务等工作400余次,督促工作进度,督查工作成效,并积极出谋划策和协调解决问题困难。


发挥“四个作用”,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发挥代表“调解员”作用。不断深化落实“双联系”制度,充分运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人大代表打开民情通道、提供履职平台。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人大代表进站开展工作247人次,收集社情民意208条,推动解决民生问题162个。积极探索“人大代表联络站 + 基层治理”模式,以太平营街道为试点,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司法所深度融合建设,合力推进立法联络、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矛盾化解等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功化解民事纠纷案件22件,太平司法所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挥代表“引领员”作用。充分利用部分人大代表“致富能人”“产业大户”的优势,重点围绕帮助解决 就业,加强技术指导,带领群众创业等方面助推群众持续增收。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代表小组联组活动54次,为群众办实事8468个,惠及群众42788人;支持帮助代表领办、创办孟溪乐嘉强村富民微工坊、盘信蛋鸡场、三山谷油茶种植基地等重点项目4个,建立人大代表创业示范基地12个,带动发展产业53个,带动1788户群众户均增收4800元。

发挥代表“监督员”作用。持续创新监督方式,采用听取审议汇报、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的监督“组合拳” 方式,组织代表开展《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及锰污染治理工作视察等,跟踪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多方共同发力的联动监督格局,助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发挥代表“参谋员”作用。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收集各方建议、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普法宣传的作用,扩大代表、群众参与立法途径。坚持在全县“两会”上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让法规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活动开展以来,全面完成《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条例》的颁布施行及《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的废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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