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草案)》和《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
8月9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草案)》和《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光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洪兵主持,市人大社会委、市司法局、市委社工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法制委组成人员重点围绕《规定(草案)》中,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如何合理布局志愿服务孵化基地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支持在本辖区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的支持与帮助是否具象化发表意见和建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的修改意见一并进行了审议;对于《条例(修正草案)》,法制委组成人员认真研读起草说明,对条例修改的必要性内容、修改过程中始终遵循的原则等方面充分地发表了意见建议。因事不能到会的组成人员也通过在线方式发表了审议意见。(撰稿人:杨本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