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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春常为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魏绍伦为花溪区金筑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左华忠为花溪区小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婷婷为花溪区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波的花溪区小孟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海的花溪区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萌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霍云龙为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邹亚东为花溪区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萌的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吴萍的花溪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0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谢茂为花溪区人民法院孟关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谢茂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孟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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