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10月29日,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领导陈太阳、李国奉、黄玉能、纪承隆、董艳均、周灿、王彪、刘金,县法院代理院长、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参加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有关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 2024 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草案)、《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会议强调,要强学习、增定力,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看家本领、首要任务,围绕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及时把党委主张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以实际行动推动改革任务在普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强履职、增能力,服务大局促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依法履职,压实责任,服务大局,科学系统谋划,工作提质增效,为助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普安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