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台江县人大常委会“四个突出”抓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台江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自觉做到将任免工作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相统一,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宪法法律规定履行任免权,以“四个突出”为抓手,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



突出制度建设,夯实任免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干部任免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如《台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台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任免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任免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突出任前准备,确保人选质量。

在任免工作开始前,注重做好充分的任前准备工作。一方面,通过组织部门介绍拟任免人员相关情况、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等方式,全面了解拟任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确保人选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与党委、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请审议的任免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人事政策要求。同时,还注重做好拟任免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和政绩观。



  突出审议程序,保障民主决策。

在任免审议过程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对任免议案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确保任免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还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强化新任职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今年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


  突出任后监督,促进干部履职。

任免工作不仅仅是对干部的任命和免职,更重要的是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强任后监督工作,通过听取履职报告、专题询问、开展工作评议等方式,了解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对于履职不力、工作懈怠的干部,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并督促其改进工作。

通过狠抓“四个突出”,县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确保了任免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和顺利开展,不断提升任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