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12月24日,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立,副主任陈太阳、李国奉、黄玉能、纪承隆、董艳均、周灿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彪,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刘筱青,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江龙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8人,实到2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普安县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草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省州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普安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书》等3个办理情况报告,听取了县工科局、县民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能源局等6个部门的评议意见书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龙 雨、潘 林、杨宝林、王仕祥、谭化贵、姚 朗、康周国7名同志辞去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落实好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县委步伐节奏,扎实做好当前工作,谋划好明年工作,完善思路、细化安排,提升履职质效,切实以高质量的人大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提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可以办、办得好原则,提前思考谋划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要深刻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要进一步强化统筹,搞好纵向横向协调,用系统思维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集中力量把建议办好办实,以点带面,通过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推动一个领域的工作,真正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约束与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潜在债务风险;要增强预算调整的前瞻性,结合普安发展实际与经济形势变化,合理预估收支,使预算调整更契合实际发展需求,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图/文:陶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