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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三都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经2025年2月26日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岑兴鸿为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林的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陈  飞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

罗鹉鸣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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