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宋勤学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和人事任免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勤学代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和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和人事任免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冉强辞去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并报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