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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新修监督法 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学好、用好监督法,既是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现实需要,也是被监督对象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新修改的监督法,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展现人大新风采。


把牢政治方向,抓实正确监督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监督法第三条对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人大监督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常委会工作要点,对重大监督活动、重要监督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同市委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监督职权是监督法的明确要求,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大局,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盯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每年审议政府国民经济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等报告,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连续两年听取审议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和审议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茶叶产业发展情况、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等报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二字贯穿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在监督选题上广泛征求意见,在基层调研上聚焦群众关切,在监督过程中邀请代表参与,在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上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公众更加充分、有效、民主的参与,切实提升人大监督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突出结果导向,抓实有效监督

一是丰富监督渠道。人大监督要守正创新,综合运用宪法法律规定的多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叠加连环效应,不断提升监督的综合实效。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可行工作建议,助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紧扣法律法规,突出重点领域,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实施;就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新型工业化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提出工作建议,在一问一答中查找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

二是明确监督重点。明确监督重点,才能更好实现靶向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高质量发展,将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列入监督议题计划,推动相关部门牢固树立“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理念,助力高质量发展;围绕民生福祉改善,将教育发展、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关键重点,连续三年专列议题深化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对社会保险、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领域工作跟进监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三是形成监督闭环。监督不走过场,才能体现刚性,展现效力。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成果的运用作为检验人大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打通人大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研究出台了《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结合新修改的监督法,细化规范了《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流程》,并组织开展培训,形成了“定向转办、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办结销号”监督机制,有效贯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形成监督闭环,实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彰显人大监督刚性。


严守法律程序,抓实依法监督

一是依照法定职责。依照法定职责履行监督权,要求既不能突破法定职责的边界,又不能让法定职责“休眠”。盘州市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的规定,统筹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限于法定范围。监督法第二章至第八章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人大监督要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盘州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监督法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确定监督范围、内容和方式,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寓支持于监督中。

三是遵守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是确保人大监督实效性权威性的重要保障。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新修改的监督法进一步完善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流程,进一步规范了议题选择、调查研究、报告意见征求、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等内容,实现人大监督更加规范、更富成效。(供稿: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苏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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