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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30日,兴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拟任职情况说明。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张华为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田青为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任命陈娇、何志艳、李晓寅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罗恩艳的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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