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红色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遵义市红色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已经遵义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拟于2025年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改后的《遵义市红色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全文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感谢您对遵义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您对《遵义市红色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通讯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1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9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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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