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召开
6月23日,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太阳、李国奉、黄玉能、纪承隆、董艳均、周灿出席会议。副县长周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江龙,县监委、县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文章精神和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普安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把握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不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要始终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地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要抓紧抓实收入稳定增长,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协同共治,落实惠企政策,促进应收尽收、确保我县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罗立为新任职同志颁发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属有关部门、相关街道负责同志、5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等参加会议。(记者: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