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刘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年6月25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敏同志为观山湖区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唐娅同志的观山湖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尧尧同志的观山湖区督办督查局局长职务;
刘敏同志的观山湖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关于张霖炜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5年6月25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霖炜同志的观山湖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关于肖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年6月25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海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庭长;
丁杰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黄敏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舒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熊德敏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韩龙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魏荣宇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张贵梅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敏同志原任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自然免除,魏荣宇同志原任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自然免除,舒瑛同志原任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