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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人大:“4+”模式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来,六盘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创新立法方式方法,用足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限,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六盘水实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领域+区域”  服务发展大局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四个方面权限,针对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扎实做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动态加强立法项目评估,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先后针对饮用水源保护、打好“三大保卫战”、文明城市建设、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等领域制定了《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建设“生态绿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县域层面的立法需求,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与县级党委、人大、政府协调联动,制定出台了《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延伸立法“神经末梢”,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


“横向+纵向”   加强协同联动

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2022 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同题共答,协同开展韭菜坪景区保护立法取得实效,这是贵州省首个采取“共同决定+条例”模式跨市州共同立法的案例,有效破解了“贵州屋脊”韭菜坪“一山两治”难题,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创新实践。2023年,六枝河保护立法首次探索“市区联动”,以“双专班”共同运作的方式开展立法,充分发挥特区专班问题清、情况明,市级专班专业精、经验足的优势,锚定立法任务,高位统筹、协同推进,使得立法过程沟通更顺畅、力量更整合、工作更高效。2024年,在乌蒙大草原保护立法中进一步改进完善“双专班”立法模式,两级专班同步开展工作,并适时集中办公,面对面会商,避免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法规草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线上+线下”  广泛汇集民智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凝聚立法共识,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先后开展立法项目调研80余次,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15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2500余条次。特别是在草案征求意见环节,在通过传统的座谈会、论证会、院坝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意见的同时,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代表履职平台等线上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例如在制定《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共征求到意见建议480条次,是之前单部法规意见建议平均数的5倍。同时注意听取专家库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专家库“外脑”“智库”的作用,组织各行业、各领域专家共同研究论证解决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宣传+贯彻”   推动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实到位,六盘水市持续开展一系列法规宣贯及实施监督工作。法规实施前,通过及时组织召开法规实施动员会,对法规宣传实施作全面安排部署。撰写法规解读和立法综述,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利用微凉都、视听凉都和电视公益广告、公交车载视频等多种媒介,以通俗易懂、趣味性强的短视频、宣传折页等方式阐释法规条文,变“法言法语”为“群言群语”,让群众听得懂、能接受、可执行。法规实施后,通过市县乡各级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督。2019年以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累计开展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9次,共提出整改要求32条,防止立而不用、有法不依,有效保证地方法规有效贯彻实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王义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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