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7月31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银,副主任何昌平、卢晓清、肖成宪、龙向友、高邦超、黄作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黄朝银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镇远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辣椒天麻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3个被评议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同时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研组、工作评议组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各专项工作报告和评议部门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讲政治、敢担当、守底线,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上,体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攻坚上,体现在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安全稳定上,自觉接受人大、群众和社会监督,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一府一委两院”要以更优成效落实法定职责,相关部门要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对待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整改。要结合近期防溺水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问题,更要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以更强担当回应群众期盼。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雁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兴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县人民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