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7月29日至30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景灿,副主任杨刚、宋芳静、彭文心、罗世兴、吴光平、龚祥富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剑河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王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胜平,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赵乐际委员长在青海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代表有关事项,依法进行有关人事任免,对县民政局开展工作评议。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聚焦经济发展、财政运行、民生保障、法治建设等重点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以人大高质量履职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评议县民政局工作会议上,龙景灿指出,民政工作肩负着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县民政局要聚焦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殡葬服务规范提升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评议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评议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