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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31日,兴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和接受代表辞职议案,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了拟任职情况说明。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刚竑同志辞去兴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其所任的兴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兴义市第九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经会议表决通过,免去李刚竑的兴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邓国琴的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付涛的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高丽枝的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成武的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文钒的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章丽娟的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廖应国的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段青宏的兴义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决定任命骆懋为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命付涛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夏钥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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