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人大:深化财政经济“三个监督” 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提高人大财经监督工作质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实行正确监督,突出“审”的原则和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开展常委会审查监督工作中,注重把握三大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相关报告是否符合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审查的第一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开展审议,确保决算、预算调整等议题形成共识,通过审查,批准实施。二是聚焦新形势新要求开展财经监督工作,把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及每年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听取和审议经济工作、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整改等报告工作中。三是积极推进人大财经工作改革,作出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制度化推进人大监督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深化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实行有效监督,提高“督”的力度和效果。一是全方位开展财经监督,在定期、不定期对经济运行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物流园区发展、白酒首位产业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等专项调研,持续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视察,有力有效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监督落实情况,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政府研究处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并按照时限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初步审议,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并对政府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制定跟踪监督方案,深入被审单位调研,形成跟踪监督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参阅。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切实加强财经领域代表建议办理督促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专题会议,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督办,促进代表建议转化为积极有效的工作举措,对我市推进白酒首位产业发展、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行依法监督,推进“查”的刚性和成效。一是多措并举提高预算刚性约束,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实时监督,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函询财政部门,督促财政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联合财政部门针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量化考核打分并排序,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推动整改,有效促进了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化。开展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助推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二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听取部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情况,深入企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集中视察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进情况,对政务服务情况开展暗访,现场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招标投标工作情况等,全方位促进营商环境改善。三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时修订完善《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遵义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遵义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30件文件进行审查,发现2件文件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建议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妥善处理,以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促进地方“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