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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依法履职促发展 凝心聚力促振兴丨县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稳中向好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天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支持、服务职能,以“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为驱动,在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中贡献人大力量。

一、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县人大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涉农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强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政府涉农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设立代表联络工作站,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监督实效。围绕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人大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一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水利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撂荒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开展专项监督。二是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开展持续监督,推动油茶、中药材、土鸡、羊肚菌等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三是对扶贫资产盘活开展跟踪监督,建立扶贫项目动态管理台账。



三、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发展合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基层的优势,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一是建立代表联系产业基地制度,每位代表至少联系1个产业基地或合作社。二是开展“代表问政”活动,组织代表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三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绿色通道”,推动解决产业用地、产销对接等实际问题。通过这些举措,切实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成效。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履职效能。县人大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季度会商”机制,每季度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就“三农”工作进行专题会商。二是推行“清单式”监督,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清单,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三是实施“回头看”制度,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这些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人大履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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