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安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决定接受唐明永辞去安龙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桢为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决定接受辛富康辞去安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安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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