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大民宗委荣获“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9月19日,贵州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贵阳举行。市人大民宗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人大民宗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履职,连续多年开展全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监督工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创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利用等方面提出了36条建议意见,并交由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全市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文化传承方面的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建议案,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促进道真页岩气和务川铝土矿开发、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白酒产业园建设、洪关苗族乡国家4A级景区创建,为全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市人大民宗委将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监督落实,全力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贡献。(作者: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