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任免名单
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5年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志鹏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溪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 平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贞艳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阳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将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谭力滔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清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洋洋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溪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云龙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平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庆峰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
(2025年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萌的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龙 晟为花溪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骆乙嘉樱为花溪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龙 应的花溪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君梅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青岩人民法庭庭长;
吴怔秋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庭长;
张 立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高坡人民法庭庭长;
向 敏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 立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怔秋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艳阳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 丽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小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安伟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佘云云辞去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佘云云辞去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佘云云、刘波
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佘云云辞去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波辞去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