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五并”机制 提升社情民意质量
近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法律草案意见征集工作,聚焦社情民意“收集、研判、转化”全流程,探索创新“五并”工作机制,实现社情民意收集数量和质量“双提升”,让基层群众的“金点子”真正成为立法决策的“金钥匙”,为国家立法贡献了鲜活的“毕节智慧”和“基层力量”。
四年来,共完成27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任务,上报意见建议690条,获已公布19部法律吸收采纳65条,工作情况获《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信息员、宣传员、咨询员收集基层群众立法需求。
在内容上:整体把握与分块细化并举
坚持系统思维与精准发力相结合,根据法律草案“体量小”或“块头大”的不同特点,既注重从宏观上把握法律草案的整体内容,又着眼从微观层面分解法律条款,科学制定意见征询工作方案,确定不同的征集重点和对象,确保社情民意征集既体现国家意志又反映群众心声。
在整体把握方面,针对调整事项较为单一的法律草案,坚持从整体上把握立法的精神和要义,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研读法律草案的立法宗旨、核心条款与制度设计,明确法律草案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与覆盖的社会领域,系统梳理出与毕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方向,有效避免泛化征集。比如,在征集渔业法修订草案意见建议时,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渔业法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重点征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乌江、赤水河流域周边渔业较为发达地方的意见建议,确保社情民意征集更好地契合渔业法修订的要求。
在分块细化方面,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采取分块解析、分类征集的方式,将法律草案内容按领域拆解,由毕节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牵头,分类别、分领域、分层次开展意见建议征询,确保每一条建言都根植于实践、呼应于需求。比如,在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见时,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法典草案涉及面广、体量庞大、专业性强的特点,聚焦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绿色低碳等内容,组建5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市县相关部门、重点企业、乡镇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12场,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梳理上报36条。
通过整体把握与分块细化并举,切实提升了社情民意征集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有效避免了“大而空”或“小而偏”的问题。四年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在已完成征求意见的27部法律草案中,共上报意见建议690条,平均每部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25.6条。
在渠道上:纵向贯通与横向协作并网
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社情民意征集网络,打破“单点收集、单向传递”的局限,打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民意征集渠道的畅通和全覆盖。
在纵向贯通方面,建立“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市、县、乡三级人大在社情民意征集中的职责定位,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级一线采集”的工作链条,确保社情民意多元汇聚、高效传导。市级发挥“龙头”作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征求意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县乡人大开展工作;县级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社情民意征询工作,收集整理辖区内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乡级发挥“探头”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直接面向群众收集最原始、最鲜活的社情民意,确保基层声音“原汁原味”、快速高效地传递到国家立法机关。比如,在征集代表法修正草案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召开座谈会18场,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涵盖代表选举、履职保障、监督机制等方面,为代表法的修改提供丰富具体的实践依据。
在横向协作方面,加强与市“一府一委两院”、高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构建“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社情民意征集格局,广泛吸纳专业智慧和经验,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在横向上实现社情民意收集的协作配合。比如,在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意见征集过程中,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一线广泛征集社情民意的基础上,组织自然资源、能源、生态环保、工业信息等部门集中座谈,结合毕节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生态修复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36条,获已公布的矿产资源法采纳3条。
通过纵向贯通与横向协作并网,形成了“纵横交织、多元参与”的征询格局,扩宽了社情民意征询工作的渠道。四年来,毕节辖区内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参与法律草案征询工作25次,召开社情民意征询工作会31场,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具有实践价值的民意参考。
在手段上:线上征求与现场调研并重
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线上广泛征集与线下深入调研并重,实现民意征集渠道的立体化、便捷化和精准化。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开展实地走访、组织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拓展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确保社情民意收集既来源广泛又扎根实践。
在线上征求方面,通过毕节人大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平台等载体,开设“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专栏,设置在线留言、邮箱投递等功能,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民意直通车”,打通群众参与立法意见征求的“云端”与“实地”的桥梁,丰富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比如,在开展社会救助法草案征求意见期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毕节人大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公告,设置便捷的留言入口,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依托贵州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向市直相关单位、县级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发送征求意见函,扩大征求意见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在现场调研方面,坚持“脚步向下走、意见带回来”,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通过“院坝会”“板凳会”“车间会”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还组织调研组到利益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比如,在监狱法修订草案意见征询中,考虑到该草案涉及“监狱管理”“罪犯权利保障”“罪犯教育改造”“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内容,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毕节监狱开展实地调研,与监狱管理者、一线民警面对面交流,听取一线执法困境和政策需求,共征集意见建议41条,其中“强化惩罚功能”“明晰执法边界”“增加监狱企业的有关规定”等建议,得到了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视,为监狱法修订提供了来自基层司法实践的真实参考。
通过线上征求与现场调研并重,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实现了社情民意征集手段的多样化、现代化和高效化。四年来,通过线上渠道征集意见建议1000余条,通过现场调研征集意见建议2400余条,意见建议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组织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现场征求意见活动350余场次,参与群众达1.2万余人次;通过网络平台参与立法征求意见的群众达6000余人次,立法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在质量上:基层筛选与专家研判并联
通过建立“基层初步筛选+专家深度研判”的双层过滤机制,让社情民意经过基层“过滤”与专业“提炼”,既保留“原汁原味”的基层诉求,又提升意见建议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有效避免了“民意失真”“意见空泛”等问题。
在基层筛选方面,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前哨”作用,依托“立法三员”队伍,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信访接待日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初步梳理和归类,剔除重复、空洞、不切合实际的内容,筛选出真实、鲜活的民意,确保征集的意见建议能够真实反映群众诉求。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的意见建议,还附上相关背景情况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便于上级机关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比如,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中,金沙县沙土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到“扩大生活困难妇女保护范围”“明确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职责”“规范街道办事处教育管理责任”等意见建议55条,经过初步筛选,剔除了与法律草案内容无关、表述过于宽泛、无具体指向的意见建议,形成35条初步意见建议,有效避免了信息过载。
在专家研判方面,依托立法咨询专家库,针对重大、复杂、专业性强的法律草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对基层报送的意见建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分析+可操作性评估”,确保提出的意见建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提升意见建议的专业水准和质量层次。针对经过基层筛选的意见建议,首先审查意见建议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是否与立法宗旨相悖;随后分析意见建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最后评估意见建议在实践中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通过专家研判,有效打通了“民意”与“专业”之间的通道,避免了社情民意“有数量无质量”,使基层声音转化为“法言法语”,大幅提升立法建议采纳率。比如,在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家召开论证会,对收集的26条意见建议进行会商研判,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论证,最终形成18条意见建议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其中“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意见建议,被全国人大予以吸收采纳。
通过基层筛选与专家研判并联,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的意见建议质量显著提升,采纳率不断提高。四年来,经过基层筛选和专家研判的意见建议达2000余条,上报690条,获已公布19部法律吸收采纳65条,采纳率达9.4%,平均每部法律采纳意见建议3.4条。
在保障上:硬件支撑与表扬激励并驱
坚持“硬件筑基+激励提效”,通过持续加大硬件投入和健全激励机制,既夯实工作基础,又激发参与热情,确保社情民意征集工作有条件、可持续、有活力。
在硬件支撑方面,积极争取毕节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联系点阵地建设、人员培训、信息化升级及日常运行。为各联系点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法律法规查询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意见收集、资料整理、宣传展示有“趁手工具”。建立“立法三员”队伍708人(信息员268人、宣传员315人、咨询员125人),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立法三员”参与社情民意收集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60人,注重发挥“智库”“外脑”作用,针对不同法律草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设计基层立法联系点Logo,制作马甲、帽子等普法宣传用品,为相关联系点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不断强化立法宣传阵地建设。2022年以来,积极支持七星关区德溪街道、金沙县沙土镇等联系点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在广场内设置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栏、立法意见征集箱、电子显示屏等,为社情民意收集搭建起“稳固平台”,使联系点成为集立法意见征求、法治宣传、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民主法治驿站”。
在表扬激励方面,建立立法意见反馈激励机制,加强同各联系点的沟通联系,主动跟进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获已公布法律吸收采纳情况。对立法意见建议被法律采纳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寄送感谢信、颁发立法意见建议采纳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表扬,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持续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比如,在开展湿地保护法草案意见征询工作中,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大力宣传草案,积极发动各方,广泛收集意见建议72条,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向该部门寄送了感谢信,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杨静梅、陈焕等立法咨询专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17条意见建议获国家立法机关吸收采纳,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发立法意见建议采纳荣誉证书进行了表彰。
通过硬件支撑与表扬激励并驱,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为社情民意收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积极营造了“人人关心立法、人人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四年来,共举办各类集中学习培训8次、专题培训会议16次,培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各联系点共收集社情民意4000余条,开展普法宣传4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3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18家单位和29名个人获得了表扬,立法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作者:毕节市人大立法辅助中心 张毅青)